4、提高POPs污染防治技术支持能力。
鼓励研发和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POPs杀虫剂的替代品,鼓励推广应用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预警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有害生物综合虫害管理(IPM)技术,减少杀虫剂的使用,保障环境安全;大力支持二恶英快速筛查、能高效催化降解POPs的共性技术、POPs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价、废弃/库存POPs废物无害化处理以及POPs污染控制和减排的实用技术与设备等新技术的研发。
5、加强POPs宣教能力建设。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其他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向公众传播POPs知识,让公众意识到削减和控制POPs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学认识POPs的危害性,鼓励、促进公众参与POPs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和自觉行动。
四、重点项目
为完成本规划主要任务,“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建设和完善POPs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基础,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POPs削减需求为出发点,以行政监管和工程示范为手段,建设一批重点项目,以项目的开展推动规划的实施,实现规划目标。(见附表2-附表4)。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改、财政、科技、国土、建设、卫生、林业、工商、供销、农业、民政、海洋渔业、安监、海关、检验检疫、电力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广东省履约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POPs污染防治和履约工作,负责执行国家POPs 污染防治的方针和政策,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制定和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开展绩效考核和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协调跨区域POPs废物污染与处置问题。从各相关领域抽调专家,成立POPs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履约和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可参照省的做法,确定本地区负责POPs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各地在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应统筹考虑二恶英污染防治。
(二)提高监管能力,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POPs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POPs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由环保部门会同农业、卫生、海洋渔业等部门建立杀虫剂类POPs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全省DDT、氯丹、灭蚁灵和六氯苯在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等领域的执法,收缴并集中处置杀虫剂类POPs;加强二恶英类POPs、PCBs、滴滴涕、六六六等主要POPs污染源排放及其在环境介质中污染含量的分析检测能力,完善监督性监测体系和POPs污染监控网络。
(三)健全政策法规,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履约和示范省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建立POPs 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加大POPs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际合作和中央资金扶持,建立有效推进POPs污染防治的经济激励政策和保障体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进入POPs污染防治领域,推动POPs污染防治项目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完善POPs污染防治相关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建立促进企业主动削减的经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有利于二恶英削减的生产方式。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探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加快二恶英污染严重的企业有序退出。
制订POPs污染防治标准、指导意见、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钢铁、再生金属等重点排放行业二恶英污染控制标准,完善二恶英排放监测制度,建立我省重点行业POPs防治政策标准体系;建立二恶英重点排放源行业的环境准入、限期整改、淘汰制度,通过提高企业进入门槛、整改不规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立二恶英类POPs减排管理机制;制订POPs污染场地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完善污染场地治理规范,逐步构建POPs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和修复治理技术体系;制订杀虫剂类POPs替代实施方案,完善替代技术和替代药物生态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形成杀虫剂类POPs淘汰机制;鼓励研发富含二恶英废物、含PCBs废物和杀虫剂类POPs废物的经济高效的处理技术,完善POPs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
(四)加快科研创新,提升技术支撑。
以开展POPs重点源减排BAT/BEP工程示范为技术创新平台,优先选择重点行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引进和集成先进的POPs预防、控制、削减和处置技术,着力提升杀虫剂类POPs 及新增POPs类工业品的淘汰和替代能力、POPs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修复治理能力,加强POPs污染防治的技术保障能力。
(五)完善绩效评估,强化责任考核。
各级政府要把POPs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好督促、检查和考评,切实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2013年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和评估,2015年,对规划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终期评估。
各级政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POPs污染防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本规划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POPs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省直有各有关部门的分工责任见附表5。
表1 二恶英类POPs重点监管排放源企业名单
(按估算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共24间)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排放源种类
|
1
|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萝岗
| 炼钢生产
|
2
| 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广州萝岗
| 炼钢生产
|
3
| 龙川县腾达特钢有限公司
| 河源龙川
| 炼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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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
| 河源紫金
| 炼钢生产
|
5
|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荔湾
| 炼钢/铁矿石烧结
|
6
|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韶关曲江
| 炼钢/铁矿石烧结/焦炭生产
|
7
| 广州珠江铜厂有限公司
| 广州从化
| 再生铜生产
|
8
| 惠州市奥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惠城
| 再生铜生产
|
9
| 佛山市大江铜业有限公司
| 佛山南海
| 再生铜生产
|
10
| 鑫隆环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惠州博罗
| 再生铜生产
|
11
| 汕头市国英铜业有限公司
| 汕头潮阳
| 再生铜生产
|
12
| 揭东县海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揭阳揭东
| 再生铜生产
|
13
| 冈山精工(中山)有限公司
| 中山南头镇
| 再生铜生产
|
14
| 肇庆市永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 肇庆高新
| 再生铝生产
|
15
| 佛山市南海长城金属有限公司
| 佛山南海
| 再生铝生产
|
16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
| 广州白云
| 废弃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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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龙川县航辉钢业有限公司
| 河源龙川
| 炼钢生产
|
18
| 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湛江赤坎
| 再生铜生产
|
19
| 博罗县园洲镇五金冶炼厂
| 惠州博罗
| 再生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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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连平县华丰钢铁有限公司
| 河源连平
| 炼钢生产
|
21
|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东莞横沥
| 废弃物焚烧
|
22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
| 深圳宝安
| 废弃物焚烧
|
23
|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珠海金湾
| 废弃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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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亚洲创建(河源)木业有限公司
| 河源东源
| 废弃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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