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的含PCBs电力设备档案大多保存年限已过,资料不全,封存地点和封存量不明确。许多暂存点远超过暂存期限,再加上一些报废设备防护措施不完善,可能已经造成封存场地和暂存点附近场地的污染,但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调查评估。
广州昊天化学集团公司曾是我省最大的氯碱产品生产企业,曾长期采用石墨阳极法生产烧碱。该法生产过程可能产生POPs,且可能已经造成了生产场地的污染,亟需开展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
(二)主要问题与挑战。
1、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存在高风险。
我省POPs污染防治形势严峻,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安全处置能力不足,POPs污染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短期内难以消除,高风险状态依然存在。大量焚烧飞灰亟待安全处置;杀虫剂类POPs历史生产场地的污染情况亟需开展调查评估;杀虫剂类POPs废物亟待收缴并安全处置;超服役状态的在用含PCBs装置亟需下线并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加以管理;下线含PCBs油电力设备亟需开展调查评估和污染清除。
2、POPs污染防治技术支撑薄弱。
在POPs污染防治技术支持方面,既缺乏经济高效的二恶英削减和污染控制成套技术和方法,又缺少适合广东虫害特点、成熟高效的杀虫剂类POPs替代技术和替代药物,更缺乏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修复治理和安全处置的经验、技术、设施和必要的人才储备。
3、POPs管理体系尚待加强。
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针对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等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二恶英排放标准;高风险性的POPs废物缺少必要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技术标准;POPs污染场地既缺乏系统的POPs污染防治经济激励和技术政策,又缺乏必要的鉴别、风险评价、修复治理和监督管理等标准规范。
行政监管和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08年底,我省开始“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示范省的创建工作,但至今还没有成立省级履约机构;相关职能部门POPs防治意识还有待提高,相互协作机制还有待完善。POPs监督性监测能力不足,监测标准体系不完善;现有二恶英实验室亟待规范管理,技术能力有待提高,监测队伍亟需加强培训指导。
资金投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和技术政策,资金投入渠道还不畅通,资金投入不足使得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调查工作无法开展,污染防治措施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POPs污染防治和管理的成效。
4、公约新增POPs淘汰难度大。
列入公约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新增9种POPs化学品包括4种杀虫剂副产物、3种阻燃剂以及五氯苯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类物质,涉及我省电子电器、塑料制品、纺织、皮革、农业农药等多个传统行业,影响范围广,行业冲击大,淘汰难度大。
我省是家电产品制造和消费大省,每年产生近百万吨电子废物。电子废物中普遍含有作为溴代阻燃剂的多溴联苯醚(PBDEs),此类物质会在电子废物的不规范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据采样分析,我省清远、汕头贵屿等地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场所的周边环境已经造成严重的POPs污染。
目前,我省还没有开展新增POPs生产、使用、流通和库存以及生产场地污染情况调查,缺乏关于新增POPs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综合影响的分析与研究。
5、POPs污染防治压力依然巨大。
我省二恶英类POPs排放总量大,排放源企业分布分散,大多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单位产量(或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强度过大。2008年估算排放量居全国第5位,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和铁矿石烧结四大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中,我省分别占全国相应行业排放量的8%、6.1%、10%和0.5%。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炼钢生产和水泥生产四大二恶英排放行业中生产工艺落后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分别占该行业POPs排放企业的45%、69%、24%和55%。再生有色金属、废弃物焚烧行业二恶英单位产量(处理量)平均排放强度分别为538.6和203.6 g TEQ/吨,均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我省POPs杀虫剂年施用量超过2000吨,长期以来居高不下,单位面积施用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致使环境介质中杀虫剂类POPs残留量和检出率均较高;公约新增的9类POPs对我省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较大,但目前缺乏相关调查;随着我省工业发展的适度重型化,POPs重点排放行业将持续发展,预测规划期末我省二恶英估算排放总量将增长30%以上,POPs减排控制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优先整治高风险区域,加大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排放削减力度,有效解决高风险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问题,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强化POPs污染综合防治,尽力减少POPs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2、基本原则。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以POPs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二恶英类POPs削减与排放控制、POPs废物和污染场地无害化管理与处置为重点,明确我省POPs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放源。
分类管理,风险优先。将POPs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区,明确规划实施各阶段的目标与任务,以防范POPs污染风险为优先,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分类管理,分步实施。
防治并重,工程保障。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重点排放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二恶英减排工程示范和POPs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优先治理修复高风险POPs污染场地。
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建立POPs防治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和行业、公众广泛参与的POPs削减控制机制;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好POPs削减和控制目标,强化规划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评估。
统筹规划,注重衔接。注重本规划与我省农业、电力、产业发展等部门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POPs与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固体废物以及污染场地的综合防治,合理配置管理资源。
(二)总体思路和规划重点。
1、总体思路。
以维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中心,以预防新源、削减旧源、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综合防治、确保安全为主线,按照分类指导,因物制宜的原则,加大重点行业二恶英减排和污染控制力度,强化POPs废物风险管理,提高环境监管和POPs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健全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稳步推进POPs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POPs污染防控体系、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和POPs废物无害化处置体系,降低POPs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