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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意见


  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基本知识,扩大社会知晓度;要通过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标语、板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与新闻媒体联合制作宣传节目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广,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人数众多的优势,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外来工聚集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集中开展宣讲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厅决定将12月份确定为《人民调解法》主题宣传月,集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与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当前要重点宣传受到部、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影响,形成声势,营造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三、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实施准备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认真做好《人民调解法》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加快组织学习培训。省厅将在近期集中举办一期《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讲座,为各地培训提供师资力量。各地也要统筹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系统培训,省辖市司法行政部门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重点抓好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确保年底前完成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任务。

  (二)要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年底前,各地要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查,全面掌握调解组织设立、调解人员构成、日常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等情况,通过普查,真正摸清底数,掌握现状,找准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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