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年)的通知

  (二十二)加强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调解网络,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提高调解组织的调节能力(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二十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县信访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二十四)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打击、报复检举、曝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监察局负责)。
  (二十五)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负责,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二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受理。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要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