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财政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
根据浦农委(2010)127号《关于浦东新区2010年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区农委综合发展处)的批复》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扶持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现对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及规范化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做出新贡献,并切实带动我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予以奖励和补贴。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本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内容
1、2010年度评为市著名商标、市名牌产品。
2、2010年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3、2010年取得HACCP、ISO系列、GA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10年度被市以上农业部门评为金奖。
三、申报材料
1、2010年度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农业园区)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请表,签署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后于11月15日之前报区农委综合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