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工作原则
1.4.1依法监督,科学管理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加强日常监督、监测、评价,开展临床治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关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
1.4.2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按“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群体不良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成立木垒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艾乃甫 副县长
副总指挥:任 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盛 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永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巨新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魏肖军 县人民医院院长
方文均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俞天刚 县政府办应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木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2.2应急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木垒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和现场指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据应急预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落实有关部门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3有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防止滥用或丢失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危害。建立并落实应急指挥制度,定期组织交流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信息,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遇到紧急、重要情况时,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提出措施,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药品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协调州药检所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加大抽验、监测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合格,严防质量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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