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企业、村、社区及各行各业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以及本行政区域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同做好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监管工作。其中几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工作职责分工是:
1.煤炭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煤炭局负责。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3.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4.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商场超市风险隐患排查以消防、治安为主要内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消防大队、县文化局、州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完成。
5.企事业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6.县属工业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经贸委负责。
7.交通运输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8.各医院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9.各类学校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督办排查。
(三)实施步骤
要通过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统计汇总等方式,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行业、领域,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应急资源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效。要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应急资源底数为目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
(二)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将于2009年6月下旬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次应急资源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应急资源普查及风险隐患排查资料上报时间截止至2009年6月20日(上报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填写附表中相应的内容。联系人:俞天刚,电话:4822369。邮箱:yutiangang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