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77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09年5月底至2009年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四日
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77号),结合我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实际,特制定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集中整顿,取缔非法,打击违法,规范我县成品油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经营,超范围经营,短斤少两,偷税逃税,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
2、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加油站、点。
3、违规批发、零售成品油的企业,违规营运成品油的车辆。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各种经营行为。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对存在安全或环境污染隐患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关闭,拆除相关设施;对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规划及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条件,有稳定的成品油来源的历史现状农村加油站、点,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争取“保留”并按农村网点规划上报,以方便人民群众需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要求其立即拆建或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