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5、以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拓展行动、“三农”法律服务提速行动“三大行动”为重点,深化“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6、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完善律师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为转变政府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7、研究制定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执业奖惩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和管理,推进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年内,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党建工作会议。
8、建立完善公证多元化服务、诚信执业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三大体系,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和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动体制改革,认真做好《
江苏省公证条例(试行)》立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
9、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第20号专题会议纪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发展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三)认真履行监狱劳教工作职能,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10、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四无”目标。认真开展“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高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11、深入推进“5+1+1”罪犯教育管理和“1+2+3”劳教人员教育管理模式,加强出监所教育、评估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12、积极推进监所布局调整,尽快启动高度戒备监狱建设立项和新建戒毒所工作,加快出监监狱、中心医院建设调研规划,提高收押收容能力。巩固监狱劳教体制改革成果,健全监企、所企规范运行机制。
(四)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控,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