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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假日办[2011]9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2年春节旅游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报和统计工作
  (一)预报统计的时间安排
  1月15日至1月20日连续开展黄金周预报工作。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按指定的部分宾馆和旅行社填报)于1月15日至1月20日(黄金周前7天至前2天)每天14时前,填报旅假日综2表。
  1月20日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将辖区内所有旅行社1月22日至1月28日的外联(组团)及接待汇总情况分别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于15时前上报。
  1月25日(初三),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部分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包括东方明珠、野生动物园、世纪公园,下同)于当日下午15时前,将1月22日(除夕)至1月25日(初三)四天按每家单位的汇总情况分别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1月28日(初六),请市商务委、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部分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于当日15时前,将1月22日至1月28日(除夕至初六)按每家单位分列7天的汇总情况(初六报当天预计情况)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商务委、部分指定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二)信息资料的报送方式
  2012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信息继续实行网上填报,请各填报单位通过点击http://www.shlytj.gov.cn 中的“旅游黄金周预报系统”模块,进行填报递交(密码同“旅游统计报表采集系统”模块)。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和程序错误,请各单位在完成网上填报的同时,将报表传真至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预报中心。
  (三)关于“春节”黄金周统计预报模拟测试
  为保障旅游预报网络系统在假日期间顺利运行,市假日办决定于2012年1月20日,进行一次景区日报模拟测试,要求各区县于1月20日下午15:00时前,将反映当天实际情况的辖区内所有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日报表,通过点击http://www.shlytj.gov.cn中的“旅游黄金周预报系统”模块,进行填报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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