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区共建优秀运动队先进单位的通知
(沪体竞〔20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不断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新进步,推进体育强市强区建设,经市体育局与各区县友好协商,目前已有10个区县与市体育局共建优秀运动队,这是各区县、企业支持上海体育事业的实际行动,是共谋上海体育发展的创新举措,对于增强运动员的归属感,激发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拼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感谢各区县对上海体育事业的大力支持,特授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和崇明县人民政府“2011年度市区共建优秀运动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