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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对本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发放第二批行政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对本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发放第二批行政许可证的通知
(沪体法〔2012〕6号)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市射击运动协会:
  今年上半年我局和市公安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开展枪支管理检查和换发许可证的通知》要求,联合对本市原52家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进行枪支安全检查,并对15家符合安全要求且资质材料齐全的单位发放了许可证。下半年,有22家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通过整改、验收,基本符合《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规定,现准予换发行政许可证并将在网上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奉贤区:奉贤区体育中心、奉贤区华亭学校;
  二、虹口区: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三、徐汇区:徐汇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第四中学;
  四、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附中、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五、杨浦区:杨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六、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射击单位资格与曹阳中学合并为一个法人);
  七、长宁区:上海市天山中学;
  八、松江区:松江区体育训练中心;
  九、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小学;
  十、局直属单位: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十一、静安区:上海市育才中学;
  十二、嘉定区:戬浜学校;
  十三、黄浦区:黄浦区业余军事体育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上海市格致中学、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上海市储能中学。
  接到本通知后,高校单位请直接到市体育局法规处领取许可证,各中、小学及体校由区县体育局委派专人统一领取许可证(南京西路150号705室,联系电话:6327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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