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项目的价格、样品数、费用总额以及服务发生时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4、付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二)材料汇总及核查
1、各区县科委汇总申报材料,组织形式审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汇总申报材料,依据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服务记录和服务价格,组织核查服务收费凭证、服务合同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选择不低于1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共享服务相关原始记录和证明材料;结合核查情况,提出补贴方案建议。
(三)补贴方案审定
市科委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审核,确定补贴方案。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补贴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上海市中小企业共享使用研发平台资源补贴资金申请与审批表》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4月19日。
2、申报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往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县服务中心受理点(受理点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btzj.sgst.cn),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区县服务中心将汇总材料和形式审查意见,集中报送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 邮编:200235),受理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4月27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4、申报咨询电话:800-820-5114,54065102(袁琪伟)、54065097(沐宏)。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中小企业共享使用研发平台资源补贴资金申请与审批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企业共享使用研发平台资源补贴资金申请与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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