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涉及的图斑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图斑位置。
4.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和供地审批手续。
5.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涉及的图斑是否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其中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是否依法办理。
6.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7.填写相关报表。根据土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图斑的核查和查处情况,分别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对判定为军用土地的图斑,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8.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
(二)工作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垒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副县长
副组长:郭致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福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局局长
沙佩友拉 县规划局局长
阿 汗 县监察局局长
常生城 县公安局副政委、纪委书记
盛 岩 县宣传部副部长
李大玺 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福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大玺兼任,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办理土地卫片执法日常业务。指导、督促各乡镇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召开动员会,根据监测数据及影像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 (4月1日至5月31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认真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进一步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