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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11月3日)
  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展台,发放宣传彩页、手册,发送手机短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人员密集场所发放“防火墙”工程宣传资料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扩大“防火墙”工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火安全的认识。
  (二)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1月4日)
  组织各行业、系统、单位观看《2000-2009年全国重特大火灾案例》及当地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汲取教训,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三)举办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和逃生演练活动。(11月5日)
  宣传周活动期间,将在县商贸城举办一次火灾逃生演练,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由商贸城负责人负责,消防大队派员进行指导;宣传周期间,由县消防大队负责,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在县商贸城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消防常识,传授灭火自救技巧。
  (四)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时间:11月6日。地点:木垒县第一小学)
  “119”消防宣传周期间,为中小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为消防主题的班会,举办一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进学校知识片》。由教育局负责安排,县消防大队派人员进行常识授课、演练。
  (五)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11月8日)
  由木垒镇负责,在第七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由新户乡负责,在新户乡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六)在新闻媒体开辟消防专版、专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由广播电视局负责,刊播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及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报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让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素质,关注生命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在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学校、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2.进一步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通过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声有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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