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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69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消防大队制定的《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日即将到来,为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全县消防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 消防宣传周活动的主题
  宣传周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塑造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良好形象,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 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县“119”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向乾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阿迪力别克  县民宗局局长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朱庭国    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王炬东    县文体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盛 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向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明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11月3日至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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