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69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消防大队制定的《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自治县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第十六个“119”消防宣传日即将到来,为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全县消防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 消防宣传周活动的主题
宣传周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塑造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良好形象,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 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119”消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县“119”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向乾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阿迪力别克 县民宗局局长
李忠年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朱庭国 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王炬东 县文体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盛 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向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明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11月3日至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