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9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艾乃甫 副县长
成 员:巴哈依古丽 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王集标 县计生委主任
刘保之 县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