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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0〕11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垒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木垒县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自治县加快推进高效节水工作建设实施意见》安排,全县将全面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年”活动,到2012年实现新增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面积27万亩的目标。随着高效节水面积的不断扩大,管理难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充分发挥农业高效节水工程效益,进一步加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效节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各乡镇水土地貌条件,以滴灌为重点,大力推广滴灌、喷灌、膜下微软灌、管道灌等适合各灌区的高效节水技术,全县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2.坚持以政府引导为辅,农民投入为主的原则。在县财政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高效节水工程建设。

  3.坚持着眼长远、科学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今后不再新打一眼农业灌溉井,不开一亩荒地,不扩大一亩水浇地。通过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节约的水资源,主要用于生态建设和三产发展。

  4.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高效节水工程必须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坚持使用者自主管理,做到使用与管理相统一,利益与责任相统一。

  二、工程管理要求

  (一)建设管理要求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凡申报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

  2.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要重点安排在节水灌溉效益显著、农民自筹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较好的地区。

  3.万亩以上连片高效节水工程由水利局负责设计、组织工程实施。工程建设负责到地面上升管。田间部分由乡镇(场)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及农户统一实施。乡镇(场)人民政府要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用地、施工道路、用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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