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岩 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胡锋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第一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县建筑工地、煤矿、小矿山、乡镇餐饮及其他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组 长:巴哈依古丽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宏举 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乔艳萍 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潘友忠 县煤炭局副局长
范永福 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陈德忠 司法局党组成员
赛力克 信访局副局长
刘 岩 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科科长
潘岩红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斌 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第二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县砖窑、沙场、水泥厂、定点医疗机构、县直餐饮及其他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组 长:吴志刚 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副组长:胡锋斌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平 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沛军 卫生局副局长
米拉西 纠风办专职副主任
肖 勇 总工会科员
程虎成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阿赛提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刘 飞 民政局科员
二、专项检查目标
专项检查工作将重点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特别是非法使用残疾人,严厉打击拐骗残疾工人、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专项检查对象
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县直餐饮业,各种福利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此项检查工作,深刻吸取教训,不遗余力地查找工作漏洞,切实加强对劳动用工尤其是残疾人劳动力使用情况的监察,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维护各族残疾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