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坚持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以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计划(或调整计划)为基础,在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以节约一次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施高效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
二、节能发电调度参与机组(电厂)
1、根据上海电网的电源结构,上海电网各类机组的发电顺序依次为:可再生能源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地区安全供电机组、自备电厂自发自用机组、天然气机组、公用燃煤机组和燃油顶峰机组。
2、上海电网节能发电调度机组为公用燃煤机组,即由公用燃煤高效机组(电厂)替代低效机组(电厂)节能调度发电。公用燃煤高效机组(电厂)和低效机组(电厂)是根据上一年度公用燃煤电厂的实际供电煤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指标确定。目前具体分类为:
高效机组(电厂)指超临界60万千瓦级及以上或供电标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机组,包括:外高桥三厂、上电漕泾电厂、石洞口二厂二期、外高桥二厂、石洞口二厂;
低效机组(电厂)指亚临界60万千瓦级及以下或供电标煤耗大于等于310克/千瓦时机组,包括:石洞口电厂、吴泾六期、外高桥电厂、吴泾热电厂、吴泾二厂。
今后随着本市“上大压小”工作继续推进,市有关职能部门可根据投运机组上年度的实际统计供电煤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等指标,分别确定高效机组(电厂)分级和低效机组(电厂),并由华东电监局每年开展节能减排核查。
三、节能发电调度计划编制与执行
1、在确保电网安全和电力供需平衡的前提下,按上年各节能发电调度参与机组(电厂)计及污染物排放因素后的加权平均供电煤耗成反比为原则编制节能发电调度计划,对年度发电量计划下达的基数电量开展由高效机组(电厂)替代低效机组(电厂)发电,对年度发电量计划下达的代发电量应严格按预期调控计划或调整计划执行。
2、节能发电调度按时间顺序编制月度、日前节能调度计划和根据超短期负荷预测的实时节能调度。
3、月度节能发电调度发电量计划编制具体程序为:
(1)预测月度每日用电负荷和用电量以及月度的用电量。
(2)测算优先发电机组月度可能发电量。
(3)测算燃气机组、燃油机组的月度顶峰发电量。
(4)测算受电网安全约束或供热因素影响的机组月度所需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