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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消保处负责指导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配合合同处对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开展行政指导。

  市局公平处负责会同合同处指导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的查处。

  市局法制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法律事务。

  市局市场处负责对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诚信宣传,引导市场主办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向社会广泛征集及依法点评“霸王条款”,通报对有关“霸王条款”的投诉及投诉处理情况,配合做好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相关行业自觉抵制“霸王条款”。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至3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工商市字〔2012〕3号)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局下发本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系统合同条线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本市专项行动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法律专家组成的合同咨询专家点评组,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基层合同监管骨干的业务培训。各分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于3月30日前报市局合同处。

  2.根据专项行动工作的需要,成立相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3.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

  4.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合同格式条款使用情况开展巡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及线索。巡查摸底情况应填表(见附件1)并于3月30日前报市局合同处。

  5.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利用宣传栏、告知书、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晓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专项行动工作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9月10日)

  1.各分局根据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坚决制止辖区内“霸王条款”。

  2.各分局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疑难案件联合会审,提高专项行动执法效能。

  3.根据各分局开展专项行动中反映的合同格式条款突出问题,市局将不定期组织合同咨询专家点评组对有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点评活动,以指导和推进基层监管执法。

  4.7月,市局组织典型案例分析和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工作。

  5.市局下发典型合同案件汇编,以推动面上专项整治行动。

  6.市局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本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合同法律法规,曝光和叫停一批“霸王条款”。

  7.8月,市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分局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分局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取得的成效,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工作措施。书面总结、报表和典型案例于9月20日前一并报市局合同处。

  (四)巩固提高和迎接国家工商总局检查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

  1.各分局要巩固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效,并对整治后企业开展巡查回访,尤其对违法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改情况要落实监管,防止问题回潮。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始终保持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内合同格式条款的高压态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2.迎接国家工商总局对本市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

  3.市局组织评选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和合同办案能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局要从服务本市经济转型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诚信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为2012年度全市合同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纳入到本单位绩效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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