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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走千家企业,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活动的通知


  (五)注重统筹协调,切实解决问题

  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要全面听取、认真梳理。对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或能够牵头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落实。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落实责任,及时办结。各分局需要市局有关处室研究解决的,市局有关处室要积极研究解决;需要分局之间配合解决的,相关分局要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在做好梳理分析后以情况专报、简报或汇总材料等形式,及时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反映,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关注有关解决落实的进展情况。

  (六)注重政策调研,提升服务效能

  要以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加强政策调研,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研究企业在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政策诉求,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形成本单位(部门)调研项目,并积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创新,力争突破瓶颈、批量解决,着力将解决个别受访企业具体问题的特殊性服务转化为解决同类问题、共享政策的普惠性服务。

  五、走访活动时间安排

  走访活动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2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认真把握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积极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分工和责任。各分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走访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月29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市局各有关处室要确定本部门组织、联系走访活动的责任人员,于2月29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3-10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围绕走访活动的重点,确定走访企业名单,有序推进实施。各分局对走访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或上报市局有关处室,并认真填好《企业走访情况记录表》(附件1),注重收集典型事例。市局将对各分局走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分局要从4月份开始,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阶段小结,于报告期当月(即4月、6月、8月、10月)30日之前向市局监管处报送《实际走访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走访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工商部门职能范围需求解决情况表》(附件4)和《非工商部门职能范围问题情况表》(附件5),并及时收集梳理、归纳总结走访活动的典型问题和具体事例,不定期报送市局办公室和监管处。

  市局各有关处室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30日之前向市局监管处报送《实际走访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市局监管处统一汇总后及时反馈至各有关处室,以避免对同一企业多次走访。对走访活动中收集梳理、归纳总结的典型问题和具体事例,也要不定期报送市局办公室和监管处。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2年11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在走访活动结束后,既要全面总结走访活动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又要分析梳理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在逐月汇总附件2-5中的数据后,于11月10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并及时做好本单位(部门)走访活动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各分局还要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区(县)政府。各分局有关业务科(处)室在走访活动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复杂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主动向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汇报,由市局相关业务处室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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