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深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和谐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工作规范化,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流程设计和运转管理。细化督查程序,保障重大决策落实,增强行政执行力。加强直属单位建设,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形成合力。加大干部队伍培养培训力度,做好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关心青年干部成长与生活。
八、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35.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头脑。以领导班子为重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研究宣传,完善舆情信息研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宣传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
36.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市属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做好高校领导干部选配工作。修订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全面落实高校和中小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任职、挂职和轮岗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北京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的暂行规定(试行)》,加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队伍建设。检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北京高校党的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实施党支部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加强高校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素质。做好高校系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和出席北京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38.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加强对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等的审计力度,深化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39.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