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启动《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1-2015年)》,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北京创造”等六大专项行动和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三新专业建设等五项工程。扶持8所示范学校和20个左右示范专业建设。继续推动组建现代制造、电子信息和金融商贸等职教集团。推进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实验。
10.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民办教育分类指导力度,支持民办普通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引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向职业培训、继续教育转型。继续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完善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介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加强民办学校评估及招生宣传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成5所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定。
11.鼓励终身教育多样化发展。健全完善终身学习服务网络,建设100个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促进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逐步提高。举办第七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继续开展“学习品牌”、“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名师”评选。筹备学习型城市国际论坛。深入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启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区县评估。积极筹建北京教育博物馆。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2.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深化20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试验区县、学校的分类指导。完善首都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方案。健全各部门协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支持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13.创新人才培养体制。继续推进“翱翔计划”、“雏鹰计划”,实施“青少年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加强高校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加快高校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在京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大力推进产学研、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4.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实施科研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平台。实施科研计划专项工程,在支撑国家和北京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鼓励高校产学研融合,支持高校建立北京实验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程,充分发挥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支持北京高校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15.加大文化传承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的人才和资源优势作用,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制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首都教育系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和《北京高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加强学科、专业、教材和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努力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强化文化育人功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启动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评选。进一步推动开放高校图书馆、博物馆、精品课程等资源,打造区域文化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