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尔宝 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黄春娟 县侨联副主席
阿 海 县侨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外事侨务旅游局(侨联),办公室主任由杨培明同志兼任(联系电话:4828305、4822323、15599811112)。
本次普查主要以乡镇(场)为主,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抽调乡镇村、社区精干人员,负责开展普查工作,县直单位普查工作由木垒镇负责。
四、普查形式和内容
侨情普查采用统一印制的《昌吉州侨情普查归侨登记表》、《昌吉州侨情普查侨眷、港澳台胞(属)登记表》、《昌吉州侨情普查新移民调查表》、《昌吉州侨情普查侨资(侨属)企业调查表》和《昌吉州侨情普查归侨侨眷贫困户调查表》。内容包括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新移民和留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居住国(地区)、学历、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情况,重点掌握其居住地址、工作处所、专业优势、社会成就等情况;归侨、侨眷的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学历、党派、工作处所、职务职称(社会职务)、联系方式等;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港澳台属在木垒县投资的企业名称、经营行业、规模、所在地址、法人代表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党派、工作或居住处所,家庭收入状况、联系方式、成立时间、投资来源地;归侨侨眷在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等情况。
五、普查时间
自治县侨情普查工作从2011年2月9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2月9日-2月15日)。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普查阶段(2011年2月16日-3月25日)。全面开展普查,普查工作在原有数据基础上,采取入户调查、单位协助、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保资料信息完整、准确、没有遗漏。
(三)统计汇总阶段(2011年3月26日-4月10日)。本次普查登记将作为侨务部门今后出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落实侨务政策和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在升学、就业、探亲、困难补助等优惠政策方面的依据。各乡(镇)场要把侨情普查各项表格按照要求统一分类装订成册,并录入汇总。上报汇总表需经乡(镇)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含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报县外事侨务旅游局(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