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饲草料贮备阶段(9月1日-10月20日)。牧业乡镇特别是试点乡镇,要全力做好牲畜越冬饲草料贮备工作,将贫困牧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组织在农区打工,以劳换早等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贮备草料。要严格牲畜属地管理,农区乡镇牲畜严禁在牧区草场代牧。同时,要注重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的作用,鼓励牧民入社,解决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物资。
5.具体实施阶段(11月20日-12月15日)。试点单位和县畜牧部门加强对牧民牲畜转场的监管,合理有序地引导牧民进行冷季舍饲,保证饲草料储备充足,舍饲圈养的牲畜数量达标,牲畜棚圈不空。
6.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县畜牧兽医局和督查室组织联合验收组,制定详细的验收细则,深入试点乡镇,逐户进行验收。试点村所在乡镇和县畜牧兽医局要认真总结暖季放牧、冷季舍饲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客观的对比分析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各自的总结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为下一步推广此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县人民政府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试点乡镇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几点要求
1.县人民政府将建立暖季放牧、冷季舍饲试点工作例会制度,由县畜牧兽医局按照阶段划分,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听取汇报,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畜牧部门要对实施舍饲圈养的牧户进行品种改良指导,确定适宜舍饲的品种进行改良,对新建的棚圈按照县政府的有关政策进行补助。结合牧民定居、退牧还草、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等项目的实施,扩大人工饲草料地的种植面积,全面提升饲草料生产能力,逐步实现定居牧民家家有暖圈,户户有青贮池,达到冷季舍饲的条件。要大力推广育肥和早冬羔等技术,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农机部门要积极参与,利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引进玉米青贮机、牧草种植机、饲料粉碎机、秸杆捡拾机、混合饲料机等先进畜牧机械,提高饲草饲料有效利用率;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牧民,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摸底,并给予帮扶和救助;宣传部门要对“暖季放牧、冷季舍饲”工作进行强力宣传,利用电视讲座、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浅显易懂的将先进实用的畜牧养殖方法向广大牧民进行宣传,确保牧民看得懂、能接受、会操作,为今后大范围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他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凡涉及到具体工作的,需要出人出力的,坚决不得推诿扯皮。
2.试点村所在乡镇要高度重视,形成乡领导负总责具体抓、分管领导包片抓、乡镇干部齐上阵的全员参与的机制,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促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并要对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严把各类工作建设质量关和资金使用关,坚决不能随意扩大棚圈、青贮池、饲草料地等基础数据,增加工程建设量,造成资源闲置浪费。要动员牧民扩大草场种植面积,加强大草场的管理,确保牲畜冷季舍饲圈养有足够的草料,达到有草300公斤,有料30公斤的要求。另外,要扎实开展教育和引导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定居牧民培训,大力推行青贮技术,并做到长草短喂、短草槽喂,确保定居牧民尽快掌握牲畜“暖季放牧,冷季舍饲”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