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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2014年城市建设大会战城市美容计划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2014年城市建设大会战城市美容计划的通知
(贵政办〔2011〕3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2012-2014年城市建设大会战城市美容计划》已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贵港市2012-2014年城市建设大会战城市美容计划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促进城市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城市美容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市政配套建设,全面加强城市容貌综合管理,力争利用三年的时间,使市政配套日臻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市容环境美观整洁,把贵港市建设成为安全、便捷、舒适的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高效便民原则。凡是涉及市政管理的工作、投诉,必须做到准备充分,反应快,行动快,效率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效处理。

  (二)优质精良原则。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精细化,成果显著,市民满意。

  (三)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规范,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强化市容管理。

  三、计划内容

  根据我市市政建设管理实际,组织实施以下六大工程:

  (一)城市净化工程

  2012-2014年计划投资41458万元,其中: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7656万元(2012年投资9798万元,2013年投资17027万元,2014年投资10831万元)。

  1.加强城市主要街道保洁管理。建立并实施主要街道“一冲二扫三保洁”作业制度。每天运用高压冲洗车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一次高压冲洗,提高城市主要街道洁净度;有机运用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两种作业方式,提高作业质量,扩大作业管理面;每天分三班,每班8小时,对城市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管理。城市主要街道保洁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2.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保洁管理。在社区坚持和完善居民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清理的卫生保洁制度,并推行楼长负责制、片长负责制,细分小区卫生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卫生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卫生社区评比活动,推动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无物业管理小区由所在地城区政府负责,物业管理小区由市房产局负责。

  3.加强城市主要公共场所保洁管理。加强公园、广场、学校、医院、车站、市场等主要公共场所保洁管理,做到清扫保洁常态化、垃圾处置规范化、无成堆垃圾裸露、无卫生死角,组织开展卫生评比活动,促进主要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管理上水平。主要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管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4.加强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卫生管理。加强对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检查巡查,强化环卫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置运输撒漏和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垃圾,保证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和城区政府共同管理。

  5.加强城市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在城市建成区坚持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100%密闭运输,100%卫生填埋;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通过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城市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6.加快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卫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处理场1#库区中间封场工程建设;在城区每年新建垃圾转运站2座、公厕6座、垃圾收集点10个、环卫工人休息室8间、设置果皮箱1000个;完成环卫机械设备维修管养中心建设;在城区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各租用1块面积20-30亩的地块作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并配建简易的管理设施。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7.加强城市临时摆卖行为管理。按照《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清理乱摆摊点、乱设报亭(便民亭)活动,全面清理整治城区占道摆卖、占道设亭现象,坚决杜绝城市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场所乱摆乱卖现象。坚持堵疏结合,在中心城区非主要街区和平路、凤凰城、富士新城、石羊塘、三合新村、城北东区、城北西区、木松岭设置集中摆卖街,把临时摆卖摊点引入到城市非主要街道集中摆卖经营。城市临时摆卖摊点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二)城市绿化工程

  2012-2014年计划投资13116万元,其中:城市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0510万元(2012年投资3850万元,2013年投资4440万元,2014年投资2220万元)。

  1.加强城市道路绿化管理。把中心城区道路绿化分为城东、城西、城北、城南、城中五大片区进行管理,各片区养护人员分为植保、修剪和喷淋三个专业队开展日常养护工作,建立起分区划片、分班编组、分类作业的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工作机制。行道树做到定高定型,每半年修剪一次;道路绿篱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形成绿化景观,消除杂草丛生、缺株断档、黄土裸露现象;把迎宾大道、金港大道、中山路景观绿化带打造成城市道路绿化精品。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2.加强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加强对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绿地监管,确保庭院绿化率,杜绝擅自侵占绿地行为的发生。加强庭院绿化养护技术指导,开展“十佳绿化庭院”评比活动,推动城市庭院绿化水平不断上新台阶、出精品。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城市公园实行分园管理,绿化、卫生、秩序三项工作分工作业。做好马草江生态公园的管理,有计划接管新建改(扩)建城市公园,努力打造园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周到的公园景区。不断强化城市广场园林绿化、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大力整治广场乱摆卖、乱停放现象。分期分批组织实行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三个行政广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营造美观、舒适、和谐的城市客厅。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4.加强城市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迎宾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完成中山路(桂林路至江北大道)、金港大道、仙衣路(金港大道至荷城路)、城北新区安居小区周边绿地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完成城北新区道路零星路段绿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马草江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和城市广场设施综合改造工程,加快南山公园改(扩)工程、民族文化公园建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加快南湖公园、园博园的开工建设;完成新建城市道路的绿化配置;组织实施绿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园林生产绿地8万㎡,基本满足城区园林绿化补苗用常规品种的供应。新建城市绿地由市住建委或市建投公司负责;现有城市绿地改造提升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三)城市亮化工程

  2012-2014年计划投资4047万元,其中: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681万元(2012年投资1010万元,2013年投资1275万元,2014年投资1396万元)。

  1.加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城市道路照明实行专业化夜间作业管理,增强道路照明亮度。加强巡查监控,发挥照明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故障、排除故障,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2.加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建设。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完成城市照明设施检测维修中心建设;完成江南大道、南二路、荷城路、中山南路、广场三路、建设中路、解放路、江一路和城北高楼区小区道路等路段的路灯改造建设,做到有路就有灯,有灯就能亮。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由市住建委或市建投公司负责;现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城市楼宇亮化建设管理。加强对楼宇业主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维修养护好现有200多栋楼宇亮化设施,加强新建楼宇亮化建设。2012年,完成宏桂广场、东方巴黎等25栋楼宇亮化;2013年,完成豪港华庭、御林皇府等30栋楼宇亮化;2014年,完成中央广场、广汇东湖城等35栋楼宇亮化,增强城市亮化景点。城市楼宇亮化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四)城市美化工程

  2012-2014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其中:2012年投资1000万元,2013年投资1000万元,2014年投资1000万元。

  1.治理户外广告。组织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设置免费告示栏,引导市民规范张贴各类小广告;清理乱写乱画乱挂的广告;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户外广告设置权,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2.规范门店招牌设置。按照统一设计、分路段、分阶段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街道门店招牌整治改造,使之位置适当、规格合理、色彩协调、美观大方。2012年完成荷城路门店招牌规范设置;2013年完成中山路北段门店招牌规范设置;2014年完成金港大道中段和中山路中段门店招牌规范设置。门店招牌规范设置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3.更新步道砖路缘石。有计划、分片区对现有城市道路人行道破损路面的步道砖、路缘石更新为花岗岩步道砖、路缘石,解决部分人行道步道砖、路缘石老化褪色、破损碎裂问题,提高城市道路的档次和品位。城市道路步道砖路缘石更新改造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五)城市畅通工程

  2012-2014年计划投资27208万元,其中:城市道路、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5175万元(2012年投资8150万元,2013年投资8215万元,2014年投资8806万元)。

  1.加强城市骨架路网建设。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东西走向的主干道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但南北走向的主干道严重不足。需要增加2-3条南北走向的主干道,以满足城市畅通的需要。城市骨架路网建设由市住建委负责。

  2.加快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快中心城区,特别是城北新区城市道路人行道慢行系统建设,用于分流行人和非机动车,减轻车行道通行压力。新建城市道路慢行系统配套建设由市住建委或市建投公司负责;现有城市道路慢行系统改造完善配套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城市道路设施维修改造。建立城市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修复受损路面及设施;加大城市道路设施改造力度,完成南二路、江南滨江西路、和平路、江北大道、中山路等道路维修改造,使城区主要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道路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4.加强城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分阶段完成江南城区、江北旧城区、城北新区和覃塘城区小街小巷维修改造,方便市民出行。城市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作由城区政府负责。

  5.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分阶段在城北新区、江北旧城区、江南城区主次干道配置交通导向牌、指示牌、路名牌,更新道路标线,合理设置中央护栏;配套建设消防栓、休闲椅;渠化主干道路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建设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6.整治非法营运。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取缔非法营运,改变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7.规范机动车停放。组织开展整治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专项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畅通。规范城市机动车停放秩序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

  8.加强供水管网建设管理。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加快新区中山北路、迎宾大道北延段等路段供水管网建设,加快旧城仙衣路(龙床井水厂-江北大道)、石羊塘片区等路段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对供水水质、水压检测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供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9.加强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加快现有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努力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排水设施清淤疏通等日常养护工作,杜绝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场所污水横流现象,确保排水畅通。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西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由市住建委或市建投公司负责。

  10.加强燃气设施建设管理。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完成西江农场、中山北路以及新建城市道路中压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加强燃气市场清理整顿、液化气储备站资质管理,确保供气安全畅通。城市燃气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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