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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2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工商局制定的《木垒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木垒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部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消费政策,提升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聚力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坚持科学发展,倡导科学消费,密切关注民生,增强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1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其涵义: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围绕今年的主题,自治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的活动主题是“扩大消费·保障民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这个主题,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更好地服务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县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永泉 副县长
  副组长: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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