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36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财经管理制度,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阿 汗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杜彦兵 县委办公室主任
郭致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