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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41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重要职责和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确保政府系统有序、高效运转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当前春季防汛期和其他方面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把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二、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 小时联络畅通,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尤其在当前春汛期间,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应急值守工作,保证防汛值班落到实处。县应急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值守情况。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对特别重大、特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都要立即向县应急办报告。重申强调的是:特别重大的15分钟内报告,重大的30 分钟内报告,较大的1 小时内报告,一般的2 小时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信息报告要做到报送及时、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表达准确、文字精炼,报告口径必须统一,坚决杜绝信息误报和不经主要领导审阅,擅自越级上报。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加强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3 月25日起,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春季汛情日报制度,有情况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每天17 : 30 前报县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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