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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制假售假问题突出或发生重大案件时,工商、质检、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形成配合联动机制,集中力量进行打击和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现象。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积极开展农资质量检测。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相结合。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发布,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彻查假劣农资源头。
  (五)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要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压缩假劣农资市场空间,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六)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要积极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方便农民投诉举报。
  五、整治的时间和范围
  从2010年2月2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整治范围主要是农资专业市场、乡村农资集散地、农资经销企业和经营网点。
  六、实施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和农时季节,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整治策略,集中时间和人力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治理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调集执法力量,搞好宣传动员,集中时间宣传涉农法律法规。
  2.“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
  3.“红盾护农保夏播”专项整治行动阶段:5月1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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