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5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自治县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自治县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不断改进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创造良好的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结合“3·15”消防产品消费者维权日活动,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摸索建立并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水平,督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检测、使用单位切实履行消防产品质量责任,全面增强社会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净化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
二、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自治县消防产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包万功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康佳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 明 消防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