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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52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当前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极易诱发火灾,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消防大队要联合公安、安监、供销等相关部门,即日起开展以木材、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气象部门要做好大风气象预警发布工作,各乡镇(场)要广泛动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和生产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辖区公墓、寺庙等人员集中的祭祀场所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活动,针对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火灾特点,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改变在房前屋后堆放柴草等不良习惯,预防和减少因用火不慎、春耕烧荒、祭奠等引发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门要尽快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焚烧纸钱等民俗用火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供电局要加强对供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大风天气的供电安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确定大风预案、加强灭火演练;对重点监控场所,要采取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留出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
  二、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彻改火灾隐患
  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消防法》切实做好粮库(站)、原料堆场、可燃物资仓库、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产,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消防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禁火令”和大风期间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教育范围,有计划的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用消防安全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用火灾案例警醒群众,改变不良用火习惯。特别要加强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大风季节火灾的危险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大风季节防火各项工作。
  四、严格消防值班制度,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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