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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5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广泛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努力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根据昌吉州国家税务局、昌吉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州国税发〔2011〕54号)要求,现就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同合力

  全县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国、地税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税收“大宣传”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整合税收宣传资源,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税收宣传的合力,共同开展好税收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税收宣传月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税收宣传工作领导组:

  组 长: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多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周振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包万功   县公安局政委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方志安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 云   县财政局局长

  张承茂   县国税局局长

  孙 健   县地税局局长

  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王 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康佳伟   县工商局局长

  周金德   县司法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胡锋明   县煤炭局局长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刘保之   县审计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郭新泉   县招商局局长

  王集虎   县统计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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