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活动安排
1.宣传周活动要紧密配合当前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木垒县知识产权局协同工商、药监、质监、文体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侵权行为,扩大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广播电视局在黄金时段播出保护知识产权公益广告插播知识产权宣传语和图片。进行集中宣传,拓宽宣传面。
2.4月20日-26日,各乡镇、有关部门、企业以“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做好宣传工作。
3.4月26日,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药监局、文体局、司法局等单位在中心广场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大型宣传、咨询、展示、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广场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设置合法产品展示台、侵权产品爆光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4.各乡镇(场)也要在繁华地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作好协调配合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早筹划、早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收到明显成效,营造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2.要创新宣传周活动的方式方法,整合宣传资源,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实效,努力扩大宣传周的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扩大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要把知识产权宣传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既要通过宣传活动宣传专项执法活动的成果,大造声势,又要通过专项行政执法行动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使两者相辅相成。
4.广播电视局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5.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安排和总结,并将活动安排于2011年4月10日前,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图片)于4月27日前上报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联系人:赵陆美,联系电话:4825825
附件: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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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参加情况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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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 城市
| 活动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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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点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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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活动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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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点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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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提供咨询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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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参加情况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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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闻媒体披露侵权案件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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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检查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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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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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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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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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新闻发布会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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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题报告会
| 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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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讲座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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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知识产权竞赛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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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宣传报道
| 电视
| 专题节目
| 期
|
|
|
播出时间
| 小时
|
|
|
广播
| 专题节目
| 期
|
|
|
播出时间
| 小时
|
|
|
报刊
| 开设专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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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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