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经县人民政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台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做好基础统计台账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场)及统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台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及时建立种植业和畜牧业统计台账,确保农村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为农业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的全面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农村统计台账是指“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统计台账”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畜牧业统计台账”,具体由县统计局统一设制和印刷。
三、农业统计台账和畜牧业统计台账由各乡镇(场)统计站统一管理,其中农业统计台账由各乡镇(场)根据当年农作物种植情况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核实记载,畜牧业统计台账由县畜牧局安排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进行统计登记。统计台账的统计登记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瞒报。
四、农村统计台账一定三年不变,实行滚动式记载,其中种植业统计台账每年登记一次,畜牧业统计台账每年统计登记两次。
五、从今年起,其他各有关部门制发的与农牧业生产有关的统计台账全部废止。各乡镇(场)所有农村居民家庭享受国家各类补贴政策的相关数据,全部以县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台账登记数据为准。
六、农村统计台账是农业统计数据的源头,乡村两级统计人员必须恪守“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农村统计台账的记载和汇总工作。县统计局作为农村统计台账的综合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台账登记情况的督促检查,规范统计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数出多门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统计台账登记工作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