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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 艾乃甫  副县长
  成 员: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韩万青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阿 汗  县监察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周金德  县司法局局长
  李永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卫生监督所所长马富成担任,联系人:穆合太拜尔,联系电话:4824566。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信息通报、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按照自治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次整治行动共7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4月23日-2011年5月23日)
  1.工作任务
  (1)各部门要在5月6日前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和部署,制定完成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调查掌握我县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情况,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类别。发现和排查违法线索。
  (3)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工作目标
  (1)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目标,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提供线索,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信息沟通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机制、信息发布制度。
  (3)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按照监管职责,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类别,摸底排查覆盖面达到90%。尤其注重对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出租厂(民)房、城镇临时建筑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摸底排查。
  (4)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根据以往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工作。
  (5)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监管措施或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6)严格执行信息每周一报送制度,遇重大事故、案件、线索执行即时报送制度,即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2011年5月26日前上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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