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66号)
自治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州《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自治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自治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文件要求和中央及区、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立足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坚持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工作目标
以《
食品安全法》为准绳,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自律,初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自治县成立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