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计局关于做好万家节能低碳行动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台帐工作的通知
(汕市统字〔2012〕15号)
各区县统计局:
为做好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联网直报的工作,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了能源统计台帐,现下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万家节能低碳行动工业企业(名单摘抄自《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附件一)落实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台帐布置
请各地区务必在2012年2月29号前将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能源统计电子台帐(附件二)布置到辖区内纳入万家节能低碳行动的工业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国家制定的能源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到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督促落实
落实能源统计台帐制度是今年能源统计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家统计局能源司将定期对各地区能源统计台帐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届时会要求企业直接报送备查的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各地区要提高认识,督促辖区内企业切实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完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