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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的作用,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扎实有效地做好“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打造全市社会公益品牌,逐步建立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大同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募捐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驻同部队、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二)活动主题:“行一个善举、献一份爱心,让感恩延续,让爱传承”。
  (三)活动口号:
  1、“捐出您的一日收入,献出您的一份爱心”;
  2、“企业捐出一日的利润,为易受损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3、“博爱一日捐,温暖特困家庭在身边”。
  (四)募捐标准:个人捐出一天的工资,企业和工商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也可捐生产、生活用品(必须为新的)。
  (五)募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1、支持“春霖助学行动”,用于县区考上一、二本特困大学生的救助。
  2、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帮助特困家庭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使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元旦春节。
  3、建立“红十字应急储备基金”,为遭受灾害的灾民提供食品、衣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
  4、建立“日常特困救助基金”,为符合需要救助的特困家庭解决暂时困难。
  5、根据捐赠方的意见建立“红十字定向救助基金”,用于救助捐赠方指定的受助对象。
  三、活动安排
  市政府委托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募捐工作,并将其列入市红十字会重要工作日程,活动从3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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