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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处办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处办工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自开通以来,作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渠道,积极为市民排忧解难,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和联系,规范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处办流程,及时处办市民反映的问题,促进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政府信息化中心负责反映问题的接收、转办和督查工作,各承办单位负责转办事项的具体落实和反馈。各承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责任心强、熟悉政策、工作细致扎实的同志专人负责这一工作的联系、办理和反馈。
  二、规范处办程序,严格处办时限
  为提高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各承办单位要遵循以下处办程序:
  1、接收。市政府信息化中心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处办卡转发到承办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阅,转交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组织落实。
  2、办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主动与投诉人联系,详细了解投诉内容,积极组织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控制在7日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限内确实办结不了的,要说明延时原因。
  3、答复。处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同时以传真(加盖公章)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4、归档。各承办单位要定期汇总已办结的处办卡,分类整理,做好问题分析和资料归档,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结效率
  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对各承办单位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督促检查承办事项的落实,确保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反馈率不断提高。以《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工作简报》的形式,每月汇总上报市领导,通报事项办理进度,对办理效果好、群众满意的予以表扬,对办理质量不佳、无故拖延的予以通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承办单位联系表》,于3月9日前报送至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地    址:恒安街北侧政务审批中心5楼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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