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要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分类制定公用经费定额,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小车、电话等费用开支。
(四)加强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认真按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分流人员。
(五)严格控制和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核实和消化县、乡政府历史债务,化解债务风险。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控制债务的约束机制和化解债务的激励机制。
(六)积极推广应用微机网络技术。要按照“金财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使用统一的“乡财县管乡用”应用软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
(七)理顺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乡(镇)财税所更名为乡(镇)财政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对所属乡(镇)财政所人、财、物仍实行统一管理。各乡镇财政所都要建立财政服务大厅,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核算管理,加强对乡镇资金的管理监督;加强服务“三农”工作;负责粮食补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社会救济、五保供养和村级资金等资金管理;负责乡镇行政单位业收费管理、财政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机构。由于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乡镇业务相对集中到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设总会计一名,核算员多名,全面代理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乡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票证管理员、政府采购员等岗位。编制由人事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解决乡镇财政管理局所需增加的编制,逐步安排到位,不足部分可以在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结合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建设乡镇财政所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确保在2011年第三季度正常运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5月)。2011年5月重新调整木垒县“乡财县管乡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办公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等其他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昌吉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