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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201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201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全国“清剿火患”战役进入攻坚阶段以来,大同消防支队因地制宜,扎实工作,在继续维护我市火灾形势平稳的基础上,深入监督检查,发现1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为201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单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玛雅婚纱摄影
  (一)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大同市城区大北街115号,占地面积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米,二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
  (二)存在隐患:该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原有的安全出口封堵严重不具备疏散条件;应急照明灯具损坏率已超过50%。
  (三)具体督办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二、和家宾馆
  (一)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大同市城区大北街113号,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米,七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内设有消防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二)存在隐患:该单位自动喷淋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已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规定设置防排烟系统。
  (三)具体督办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
  三、御鑫宾馆
  (一)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御河西路,占地面积400平米,总建筑面积610平米,建筑高度为9.2米,地上三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
  (二)存在隐患:该单位锁闭安全出口;缺少一部疏散楼梯,已经不具备疏散条件。
  (三)具体督办责任单位:南郊区人民政府
  四、大有时代广场
  (一)基本情况:该单位位于御河西路,占地面积260平米,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米,地上二层,该场所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小家电等小商品,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物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
  (二)存在隐患:该单位锁闭安全出口;缺少一部疏散楼梯,已经不具备疏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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