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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
(木县政办发〔2011〕106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型、阳光型、法制型政府建设。6月20日-23日,按照《条例》和《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综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的通知》(木县目督组发〔2011〕4号)的规定要求,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场)、43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

  (一)良好乡镇、部门

  博斯坦乡、英格堡乡、白杨河乡、雀仁乡、木垒镇、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统计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国税局、煤炭局、司法局、法制办。

  (二)合格乡镇场、部门

  西吉尔镇、东城镇、照壁山乡、新户乡、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良种场、克牧场、科技局、人事局、审计局、旅游局、卫生局、广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社保局、残联、信访局、农机局、计生委、地税局、安监局、民宗局。

  (三)不合格乡镇、部门

  大石头乡、公安局、林业局、招商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工商局、文体局、就业局、气象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有些乡镇、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不清楚,没有具体工作人员,致使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甚至有的乡镇、部门工作还停留在2008年、2009年。

  (二)部分乡镇(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未及时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导致工作迟缓、未及时开展。

  (三)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乡镇(场)、部门还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缺乏评议考评等保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单位没有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个类别的要求对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没有建立相应的保密审查制度,有些乡镇、部门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不把关、不过问,致使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内容不全、时效性不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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