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同政发[201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省驻同行政事业单位:
《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分段实施、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强化审批监督、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二、并联审批范围
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三、并联审批运作机制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负责并联审批联审窗口的设立和管理,负责使用“大同市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专用章”和“大同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联审窗口由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联审部门窗口代表组成。“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主要是指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实行由联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现场踏勘、统一联合审图、统一联合验收、统一验票发证,各并联审批部门同步审批,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的运作模式。
四、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共分5个阶段,审批时限共需45-5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0个工作日)
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阶段。
1、出让土地
市国土局具备出让土地条件后,书面通知市政务大厅联审窗口。联审窗口组织市发改委、环保局、地震局、文物局、规划局、国安局、园林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相关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招拍挂)。市国土局在1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参加踏勘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市国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