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继续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各煤矿企业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彻于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所有生产矿井、建设矿井投产前必须达省二级及以上标准,已达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要向国家级标准化矿井迈进。要依照标准,从生产、安全、技术、机构队伍、整章建制、硬件软件和矿容矿貌等各个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实现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要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对已达标而出现滑坡的矿井,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取消其达标资格。
9、大力推进机械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工程。一要抓好采煤机械化改造提升工作。尽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采煤技术、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采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二要做好机械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各项具体工作。建立覆盖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和与应急管理相联系的信息管理平台。坚持用信息化引领机械化,提升对重大隐患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并引导信息化逐步向智能化迈进。三要积极为“两化”融合创造条件。各煤矿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全员信息化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两化”融合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建设安全
各级要把抓好建设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出来,正确处理好加快煤矿建设和确保施工安全的关系,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
1、积极为建设安全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县区、部门和各兼并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搞好工作协调,帮助煤矿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项目审批周期长、建设资金到位率低、土地征用难、电力保障困难等问题。各煤矿在建设开工前,都要扎实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煤矿建设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2、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各煤矿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十不准、两严格”规定,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凡井下一、二期工程建设未完工的,不得随意进入第三期工程建设。盘区巷道工程建设必须在井筒、井底主要硐室完工,井下已形成安全可靠的通风、供电、排水和通信等系统情况下,方可施工建设。在施工中遇到地质构造变化较大时,确需变更初步设计的,必须先经主管部门批准,再进行施工作业,确保煤矿在建设过程中不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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