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近期在廉州湾开展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技术集成与示范”科技项目,逐步开展铁山港湾等其它重要海域的潮流场模拟及环境容量计算,建立各重点港湾的海水动力交换模型和海水水质控制模型,定期监测并发布各重点港湾海水环境容量及预测成果。着重分析和预测临海工业区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各重点港湾海洋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重大项目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五)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工程。
加强山口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河口、滨海湿地等特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修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加强珍珠贝、牡蛎等海洋生物资源繁育区的保护,增殖优质生物资源种类和数量,加强濒危珍稀物种的保护研究;建立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濒危海洋生物等各种类型的生态功能区,对该区域特殊价值物种、特别生态系统进行有效保护。结合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布局,开展深入研究论证,尽快明确和适当调整现有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分区,对国家划定的渔业资源保护区提出调整或明确其重点保护区域的建议。
(六)海洋灾害防治工程。
为配合国家海洋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全市海洋灾害防御工作需要,应尽快建立面向公众、信息畅通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和预报、预警机制;完善有关海洋灾害应急机构建设,组建多部门联合的灾前预报、灾情评估和灾后救助防灾减灾应急系统;通过完善沿海防护林、加强长期海洋预报、调整产业布局等手段,最大限度降低台风、风暴潮灾害损失;在养殖密度大的海区,加强赤潮的预防和监控,减少损失;杜绝养殖业和滨海采矿业等开发活动对海岸的破坏;采用生物固岸和工程固岸相结合的方法,整治海岸侵蚀,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引起的海岸侵蚀。新建、扩建码头泊位,须配备船舶污水回收和处理设备、溢油及其他危险品泄漏的应急处理设备,制定和落实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海事应急管理建设,切实提高全市海上救助和溢油、危险品泄漏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海岛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工程。
坚持适度开发原则,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尽快制定海岛管理办法,明确开发利用海岛的单位和个人保护海岛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责任和义务。申请利用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受理机关提交《利用海岛的生态保护方案》。涠洲岛、斜阳岛居民较多、资源较为丰富,必须做好生态资源保护,使海岛真正成为海岸带前沿的生态自然屏障,因地制宜对海岛进行综合利用开发,提高其综合效益,探索和建立“生态种养-滨海湿地景观保护与休闲-产品地理标志与生态标签-农村致富与和谐发展”的模式。
(八)海洋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工程。
1.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研究。重点发展海水养殖区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污染海域环境的生态修复技术、受石油和重金属等污染的海底沉积物净化技术、濒危海洋生物物种恢复和保护技术、外来灾害生物物种的清除技术、有毒和有害污染物的检测技术等。该研究应在本规划的中期时间(即2016-2020年)内达到规模实用的程度。
2.海上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技术研究。重点发展赤潮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和突发性溢油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其中,赤潮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主要包括赤潮监测技术、赤潮灾害评估技术和赤潮防治技术;突发性溢油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则主要包括重大溢油回收与消除技术、溢油灾害损失评估技术等。该研究的突发性溢油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技术部分应在2015年前基本完成。
3.海洋观测、灾害预警技术研究。重点发展海洋观测的自动化、抗干扰和防破坏技术,灾害预警的高速化和精确化技术等。该研究应在2015年前基本完成。
(九)区域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针对南流江入海口等局部区域的生态环境特殊性,以及廉州湾等重点区域已受不同程度污染的现状,采取综合手段进行治理,使其海洋环境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的要求。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海洋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进一步建立海洋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实行会商与专业部门决策、实施相结合。举行必要的听证,兼顾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之间,外来投资开发与当地原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确保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和流域开发计划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开展海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失及海洋环境保护投资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进行海洋环境资源与经济综合核算试点,深入研究和试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二)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海洋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