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生态灾害防治。
1.赤潮灾害防治。抓好涠洲赤潮监控区工作,进一步扩大赤潮监控范围,加强对该区沿海重大建设项目监控;根据《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完善赤潮监测系统,加强赤潮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赤潮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和赤潮早期预警能力,有效减少赤潮造成的危害。
2.溢油灾害防治。完善海上溢油监视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监测台站,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建立溢油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和支持信息系统,编制《北海市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上溢油应急计划》和《北海市沿海船舶溢油和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计划》,加强海上溢油和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设,提高海上重大溢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制定海洋外来生物入侵防治实施办法及工作方案。建立引种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海洋生物及其制品检疫,规范引种程序,避免或减少引种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对已发现的外来物种入侵进行评估,确定治理方案;建立外来物种有效管理机制,探索涉海行政管理部门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入侵的可行模式;开展外来物种监测及应急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外来物种或控制其扩散范围,确保海洋生态安全。
4.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加强海岸侵蚀防治。立足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岸线的使用并预留发展空间,严格控制岸线外侧的工程建设、砂石开采等开发活动,建设海岸生态隔离带,将海岸工程建设控制在海岸生态隔离带向岸一侧。针对易毁岸段的特点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止海岸侵蚀,保护海岸景观和生态功能。实施沿海海岸防护林带、湿地植被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合浦(廉州湾沿岸)部分侵蚀岸段的治理与保护。加快沿海海堤建设,有效防止海岸侵蚀。
(五)海岸带资源可持续利用。
1.统筹协调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坚持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经济效益高的发展道路,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海岸带资源利用要以尽可能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发展。依据海洋功能区划,根据不同岸段环境承载力大小、功能利用备择性的宽窄,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合理布局全市沿海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项目,分别实施优化开发、限制开发等策略,持续利用海岸带资源。
2.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控制和压缩浅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逐步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和渔船报废制度,使近海作业分布和作业渔船结构更加合理,逐步有效恢复近海资源;调整捕捞作业结构,摒弃对资源破坏较大的作业方式,禁止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活动;采取发展人工鱼礁,保护珊瑚礁等措施,维护海底生态系统,增加人工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增殖;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渔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渔业资源增殖水域和增殖种类、数量;坚持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加强海域水生资源繁育区的保护,对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实行重点保护和恢复。
(六)海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北海海洋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完善以卫星、船舶、浮标、岸站组成的多种监测技术集成的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海洋环境监测能力,重点强化海洋功能区、污染源、海洋生态灾害及生态系统健康监测的能力建设。根据海洋灾害相关应急预案,加快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海洋监测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功能。建立实施海洋监测结果报告制度,以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海洋环境监测专题报告、海洋灾害监测评估报告、海水浴场监测报告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2.海洋灾害预警能力和海洋环境保护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加强海洋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现场数据实时自动采集能力、传输能力、处理能力和监测信息预警发布能力。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成果,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传输程控化,数据处理电脑化。加强海洋、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专业预警预报机构间的合作,完善和改进海洋灾害预报体系。建立沿海资源、环境、灾害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涉海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