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北政发〔20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区的决定》(桂政发〔2010〕92号),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开放开发机遇,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市滨海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产业体系,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诚信、舒适、安全、高效的旅游消费环境和旅游投资环境;坚持以整合旅游资源为手段,以提升旅游产品质量为重点,做大做强旅游龙头企业;坚持以国内旅游市场为重点,积极开辟东盟和俄罗斯及周边地区旅游市场;坚持以滨海度假为主,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旅游产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二)发展目标。
—— 2014年目标。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设施档次进一步提升。全市建成4A景区5个、3A景区5-6个,建成五星级标准酒店3-4家;全市旅游接待总量突破15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力争达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50亿元人民币。
—— 2016年目标。以休闲度假为主导的旅游产品体系初步形成,旅游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旅游功能更加完善。全市建成5A景区1-2个、4A景区6-7个、3A景区7个、五星级标准酒店10家;全市旅游接待总量突破18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力争达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200亿元人民币。
二、主要任务
(一)理顺旅游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成立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进行统筹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实现联动,延伸旅游产业链。宣传、精神文明、计划、经贸、教育、卫生、公安、财政、国土、建设、交通、文化、环保、宗教、广电、工商、林业、农业、水利等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发展旅游业,通过齐抓共管、各方配合,形成全社会重视旅游、支持旅游、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重要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建设项目会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