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要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
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煤矿企业要加快兼并重组整合步伐,按时完成整合工作;要充分发挥整合主体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用先进工艺装备改造提升矿井,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现代化开采;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五人小组”作用,严格安全检查,认真督导落实。
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要以防范运输事故、客运事故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制,强化路面监控;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要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继续强化民航、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按照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